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组织好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聚焦全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部署要求,重点突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自主创新要求,创新点明确,预期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明显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强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一)县级科技计划面上项目。主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和重点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形成。重点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精品农业、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公共卫生、教育科研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
1.申报主体
注册在嘉善县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不包括科创平台)。
2.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4倍;其他单位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公益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2)无财政经费资助的自筹经费项目以备案制项目下达。
(二)产业攻关专项。支持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三大领域的产业攻关的项目研究,充分发挥企业研发平台的引领作用,调动整合行业内的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1.申报主体
注册在嘉善县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已建有县级及以上研发中心。
(2)申报企业2025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4%以上或2025年研发投入达5000万元以上(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者纳税申报表)。
(3)每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申报项目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4倍。
(三)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项。为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产业链“链主”等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申报主体
注册在嘉善县范围内的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
2.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需制定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并经县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认证同意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报县科技局备案(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提纲详见附件3)。
(2)每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4倍。
(四)科技创新种子资金专项。项目应符合嘉善县产业定位及发展导向,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商品化、产业化基础,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优先支持对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项目。
1.申报主体
嘉善县范围内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孵企业。
2.基本条件
(1)科技创新种子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日在项目申请受理日截止时满半年、不满3年。
(2)申报企业2025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者纳税申报表;注册不满一年提供2026年7月份财务报表)。
(3)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
(五)科创平台预研专项。主要支持科创平台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研发”,从而促进产学研的融通创新。
1.申报主体
登记在嘉善县范围内的科创平台。
2.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需围绕企业的真实技术需求,并由企业盖章确认。
(2)同一年度同一企业有多项技术需求的,只能申报一项。
(3)科创平台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4)鼓励提出需求的企业对预研项目予以经费配套,对于企业配资项目优先列入预研项目。
(5)预研专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提出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
(6)无财政经费资助的自筹经费项目以备案制项目下达。
(六)联合攻关专项。主要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技术难题攻关等。优先支持企业与科创平台开展过的预研项目和通过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的攻关项目。
1.申报主体
注册在嘉善县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与科研院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应明确所研发技术名称、双方主要任务、双方权利和义务、合作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原则、项目执行期及研究成果交付方式等内容。
(2)项目需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3)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产学研合作经费的30%,重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七)对口支援、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专项。对口支援、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专项申报要求参照县级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其中对口支援专项由支援地当地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三、资金补助方式10万元及以下的县级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上的县级项目一般在项目立项并签订合同后拨付补助资金的60%,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的40%(对口支援以及无自筹资金的纯公益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对口支援项目资金拨付给当地科技局,由当地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其他要求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在同一年度内不得申报1项以上的县级计划;以前年度已立项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无重大突破的,不得再次申报县级计划。
2.申报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须为申报单位2026年当年度立项的研发项目。县级重大、重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少于2年,一般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五、申报方式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书面申报方式,请将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附件材料等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档(申请表、可行性报告Word版)一并报送。申报面上县科技计划(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专项)重点项目、联合攻关专项重点项目、产业攻关专项、创新联合体专项、科技创新种子资金专项的,需附由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必须与查新报告支持的创新点一致);科创平台预研项目需提供企业盖章的技术需求证明;科技创新种子资金专项还需提供县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协议(合同),场地证明,项目关键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创新性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本次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项目受理及业务咨询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由县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联系人:俞敏琍,联系电话:0573-84127162
邮箱:
369875069@qq.com。
地址:晋阳东路568号科创中心主楼817室。
业务咨询:县级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工业类、农业类)、产业攻关专项、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项咨询请联系: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刘天志、杨丹,0573-84127163。
县级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社科类)、科创平台预研专项、联合攻关专项咨询请联系: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周轶、黄亚林、蒋国欣,0573-84127336、0573-84127337。
县级科技创新种子资金专项咨询请联系:县科创中心,朱彦、边晓梅,0573-84127163,0573-84291086。
政策咨询:县科技局办公室(综合计划科),仇勇,0573-84127191。
八、其他事项1.项目申报请填写《嘉善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并在申请表首页注明申报项目的类别,可行性报告提纲请参考。
2.本次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择优立项制度。
嘉善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0日